【知产智库】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知识产权治理
2024-11-20 | 查看: 10
王智源 中国科大知产院
2024年11月20日 10:01 安徽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强力推动下,我国正在形成更多的新质生产力。理论和实践均表明,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虽然科技成果可以呈现为多种形态,但知识产权无疑是首要的、最为主要的形态。另一方面,服务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科技创新又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土地、劳动力、资本、数据等要素的投入,更需要技术要素(包括知识产权要素)的与这些要素的深度融合与直接投入,契合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知识产权治理成为一项重要工作。新的形势条件下,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审视,发展新质生产力须臾离不开高水平知识产权治理。
01 发挥知识产权治理功能
现有的或者潜在的科技创新成果的产生,除非极少数颠覆性创新之外,基本上是建立在前期创新活动所形成的成果之上,主要体现为来自于原有知识产权的授权使用、合理使用,以及自主知识产权、开源成果的直接使用。当这类知识产权类技术要素进入到生产函数中,通过生产活动、经营活动、研发活动及其循环,融入进新质生产力,发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效用,同时又将以此为基础形成更多的专利权、著作权(尤其是工业版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数据知识产权等,且以新一轮的知识产权形态得以固化和体现,成为更为先进的技术要素的有机组成,在创新策源、转化运用、产业生态升级中彰显驱动价值。一定意义上讲,新质生产力既来自于研发活动的创造,又来自于产业活动的创新及其转化实现。因此,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知识产权治理领域的改革,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治理功能,是科技创新领域强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定位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凝结更多乘数作用的知识产权要素,对于实现知识产权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富集创新禀赋、激励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充分激发它们的创新动能至关重要。。
02 优化知识产权治理结构
就整体性的知识产权治理框架而言,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的视角加以讨论。宏观层面,要进一步因应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结合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态势,加大顶层设计的牵引力,持续优化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治理机制。中观层面,除了在省级层面强化知识产权治理之外,还要注重发挥区域性国家战略实施中的知识产权治理。例如,针对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东北、中部、西部等地区,积极落实相关的知识产权治理安排,建构跨省域的知识产权治理架构,包括明确有关机构和专人负责,有效整合涉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资源。对于已有的跨省域的制度安排和成功做法要适时总结推广,提高其效能。特别地,对于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尤其是突破“卡脖子”的高价值发明专利,要通过区域协同的方式,实行快速审查机制和联动保护,积极布局场景运用。微观层面,在注意抓好市级、县级知识产权治理的同时,要格外关注研发主体、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工作。事实上,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进程中,关键的一环在于知识产权治理必须跟着企业创新活动走,包括统筹国内和涉外知识产权资源,参与其打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高它们创造、保护与运用知识产权的本领。
03 变革妨碍知识产权治理的滞后性规则
随着科技强国建设的深入推进和进入快车道,知识产权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加快发展,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虽然不断改进,但面对以新一代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一些制度规范需要及时作出回应,作出调整和于法有据,通过规则的升维促进知识产权治理效能充分激活。同时,对于一些一时难以上升为法律法规规章的,要秉持深化改革要求,强化政策供给。对已有的知识产权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做好梳理工作,不合时宜的予以废止,欠缺的适时慎重研究出台。
04 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参与知识产权治理
一定程度上,新技术新方法既是知识产权治理的对象,又是知识产权治理手段及发挥其作用的助力器。无论是在宏观、中观,还是在微观层面,开展有效的知识产权治理,除了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包括国际规则)和政策等法治化手段外,还需要善于运用新技术及新方法。例如,在新技术方面,可以借力人工智能手段,特别是通用大模型(GenAI、AIGC)等技术,依托先进专利数据库、技术发展趋势数据等丰沛资源,针对“卡脖子”、战略科技领域关键技术开展专利挖掘。在新方法方面,运用专利地图、热点分析等措施,针对关键环节进行技术突破,形成丰富的自主知识产权,占领行业制高点,进而促进形成更多的新质生产力增长点。
(王智源 中国科大知识产权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员、合肥市政协研究室主任、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