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保护中的技术变革与制度增效
2023-02-20 | 查看: 10
日前中国科大黄方教授团队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蔺洁副研究员合作,在先前提出锶同位素鉴定大闸蟹产品原产地方法的基础上,利用激光剥蚀取样的方法,得到准确的锶同位素组成数据,并在时间上将鉴定周期缩短至一个工作日,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快速鉴定大闸蟹产品原产地的地质印迹,这一原产地鉴定的技术变革结果值得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者们关心关注。
标识了特定地理来源商品的地理标志,其承载有该商品可归因于其产地来源的品质、特征或是声誉,凝结着该商品的消费者和生产者集体双方的巨大财产权益。消费者通过地理标志来识别出商品的产地,商品则通过地理标志标表其品质、特征或是声誉与其产地之间的紧密联系。用假冒产地来源的商品冒充地理标志产品,由于其不可能具有与被冒充产品与真实产地间无法割裂的紧密联系,该假冒行为制造的人为混淆与割裂其结果就是败坏了地理标志所具有的知识产权价值,侵害的既是广大消费者也是地理标志产品集体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由于地理标志的权利不是单纯基于注册而创生,需要历经产地的生产者集体长期劳作的累积形成,其权利价值一旦被破坏则短期内很难得到修复。
从目前打击假冒地理标志产品的现状看,其方法往往一方面是落实产品的源头品质管控,一方面是加强产品终端的防伪措施。以阳澄湖大闸蟹为例,其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中规定了合格产品内在品质的理化性质,蛋白质、脂肪、钙、镁、铁五项含量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定量描述,但这些定量理化性质并不等同于鉴定产品真伪的“指纹”。或言之,现行规范中的理化性质是合格产品的必要不充分条件,更毋论其规范中指涉模糊的外在感官特征,故在真伪鉴别上,市场主要信赖的仍是蟹绳、蟹扣和二维码等产品包装及防伪措施。然而地理标志其巨大的附加价值刺激了许多不法经营者甘冒风险,这其中对防伪构件造假或是在假货上使用违法交易的真防伪构件的情况最为严重,“假蟹真标”等乱象报道连年未曾稀见。如不持续推动保护机制的完善,至少在大闸蟹类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中,未来制约保护效率的短版就将会是制度安排而不是快速发展的技术方法。
对于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人来说,能够举证证明不法经营者出售的是假冒的产品,则相比于个人消费者而言更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中国科大团队的同位素技术鉴定千元级的成本和时间效率已经初具应用前景。实践中要证明一件农产品是“假冒”的基础事实本身的举证负担会直接关系到维权的成败,而向法院提供正品供直接比对和判断的做法并不总是可行,特别是假冒产品也使用了真防伪构件的情况下,肉眼辨别原产地几无科学证据。常见的做法是由权利人单方面出具鉴定意见,陈述无法从肉眼观察到但可据以认定真伪的差别,而这通常又导致被诉侵权一方提出对证据三性的质疑,如果是在防伪体系不被信任的前提下,甚至连权利人也未必真正掌握鉴定方法。尽管在产品的两端之间用假货的流通方式倒查来源也可能被采信,但最终增加的还是权利人自身的管理成本以及行政机关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成本。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保护符号性的标识本身,如何将包括原产地鉴定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引入制度中打击假冒行为,从而不断提升对使用地理标志的产品保护力度,同样是保护知识产权的现实课题。对此,可供参考的策略比如考虑引入知识产权鉴定,关注和鼓励开发可靠的原产地指纹鉴定技术并及时标准化,发放给第三方鉴定机构执行,在未来成为地理标志政府保护和私权利救济的依据。这就是一种让新技术发挥现实法律保护作用的方式。近年来各地方行政机关打击假冒地理标志产品的执法尺度日趋严厉,但同时市场上假冒产品的非法技术手段也在不断升级,这也就注定打击假冒地理标志产品、捍卫农业知识产权的工作需要不断变革。这一过程中,既要积极关注与支持与产品鉴定有关的革新技术发展,也要为真正有效的革新技术能够成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利器创造制度便利,从而将技术和制度两方面优势结合起来,只有使两者都不成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短版,才能不断提升保护工作的实际效率。
(中国科大知识产权研究院 副研究员张瀚洋)